短剧取景许可:马路、古建、无人机,哪个场景没手续等于白拍
短剧取景许可怎么办?占道拍摄要市政和交管双批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直接禁拍,无人机管制空域须前1日12时前申请。9个场景逐个判。

短剧取景许可是剧组最容易漏掉的一环:备案跑通了、剧本改干净了、演员合同签好了,结果第一天在马路上摆机器就被劝离,或者一架无人机把整场戏拍成了违法飞行。这些手续大多不在广电系统,而分散在市政、公安、文物、环保、空管几家手里,谁都不会主动提醒你。
先记住一句话:场地手续和内容审核是两条平行的线
广电系统管的是"这部剧能不能播",取景手续管的是"这块地你能不能站、这片天你能不能飞"。前者不通过,剧下不了线;后者不通过,戏当场拍不了,还可能被行政处罚。两条线互不豁免——有备案不等于有取景许可,有取景许可也不代表内容能过审。
短剧的特殊处境在于周期短:一部剧十来天拍完,很多剧组干脆赌"没人查"。但违法飞行、擅自占道这类事的执法主体是公安,跟"平台会不会下架"完全是两套逻辑。
9 个高频取景场景逐个判
| 场景 | 要不要手续 | 找谁批 / 依据 |
|---|---|---|
| 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摆机位、封路拍追车 | 要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双批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 无人机航拍,真高 120 米以下、非管控区 | 要实名登记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须实名登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 |
| 无人机进入管制空域(真高 120 米以上、空中禁区限制区及周边等) | 要飞行活动申请 | 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空管机构前 1 日 21 时前答复(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
|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 禁止 | 明令"禁止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环发〔2007〕22 号) |
|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 严格限制 + 报批 | 临时搭建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拍完及时拆除、恢复生态并由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同上) |
| 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古建、寺观、博物馆藏品 | 要 | 须事先取得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985 年文化部《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曾要求"拍摄故事片,须一月前提出申请并提供分镜头剧本",由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该文件年代久远、颁布机关职能已调整,实务中以现行《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文物拍摄管理规定为准 |
| 军事禁区 | 原则禁止 | 依《军事设施保护法》,对军事禁区的摄影、摄像等活动原则上禁止,仅在经有关军事机关批准时例外——默认当成不能拍 |
| 军事管理区 | 要批 | 同法要求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等活动必须经该区管理单位批准,具体口径以当地军事机关答复为准 |
| 地铁站、火车站、机场、商场、医院、学校 | 要场地方许可 | 不是行政审批,而是运营单位/机构的商业拍摄许可,通常要提交拍摄内容和保险 |
把这张表贴到勘景阶段的群里,比开机后再补手续省钱得多。短剧取景许可的成本几乎全在时间上——文物类提前一个月、空域类提前一天,都是硬时限,赶不回来。
无人机是短剧剧组最新的高发雷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后,"买了就飞"的时代结束了。两个具体后果:
- 没实名登记就飞: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金额不算高,真正的损失是设备被没收、当天的航拍全部报废、剧组在片场干等。空域这件事的判断口径也别靠猜:真高 120 米以上、空中禁区与限制区及其周边空域等都属管制空域,机场周边尤其密集。
路人入镜到底要不要签授权
这是短剧街拍最常见的争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口径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注意,这一条已经不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但第一千零二十条留了合理使用的口子,其中第四项是"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翻成剧组语言,判断线是这样一条:路人只是环境的一部分,属合理使用;路人一旦被你当成剧情的一部分,就必须拿授权。
- 安全:远景人流、背景里模糊的行人、不可避免入画的过路人。
- 危险:给路人特写、让路人有台词或反应镜头、把路人的脸剪进预告片或投流素材、路人形象被安排成负面角色。
- 务必准备:现场肖像授权书(含用于短剧及宣传物料、无地域期限限制)、群演统一签署,未成年人由监护人签。
成片里的服装、道具、真实招牌是另一套风险,可对照短剧拍摄红线和短剧真实品牌露出两篇逐条核。台词、字幕、剧情层面的红线可以走短剧合规检测方案系统扫一遍。
勘景阶段可打印清单
- 逐场标注拍摄地性质:城市道路 / 保护区 / 文物保护单位 / 私产 / 交通枢纽 / 军事禁区。
- 凡涉道路占用:同时准备市政和公安交管两份申请,别只跑一家。
- 凡涉文物或保护区:按最长时限倒排,一个月起算;确认是否需要提交分镜头剧本。
- 无人机:核对实名登记、操控员资质、当日空域性质,需要申请的在前一日 12 时前提交。
- 准备肖像授权书模板与群演签署流程,现场专人负责收单。
- 拍完当天清场:拆除临时搭建、恢复原状、留存恢复后的照片。
以上是依据公开法规整理的相对安全操作口径,具体审批要求以当地主管部门答复为准,非行政预审结论。
FAQ:短剧取景许可最常被问到的 4 个问题
1. 剧组能在马路上拍吗?
能,但要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同样须经这两个部门批准。手持机位快速拍摄不占道、不影响通行的情形争议较小,一旦落地脚架、拉隔离带、停放车辆,就属于占用。
2. 无人机航拍要报备吗?
要。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都须实名登记;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还要在拟飞行前 1 日 12 时前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真高 120 米以下、非管控区域的适飞空域内飞行不需逐次申请,但实名登记免不掉。
3. 文物古建能拍短剧吗?
分层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属"严格限制"区域,临时搭建须履行报批手续;进入文物本体、古建内部拍摄须取得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985 年文化部那份暂行规定要求故事片"须一月前提出申请并提供分镜头剧本",这个"提前一个月"的量级至今仍是实务里的参考,但该文件年代久远,具体口径要按现行《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文物拍摄管理规定核。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则是直接禁止,没有申请通道。
4. 路人入镜算侵犯肖像权吗?
看他是环境还是角色。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到的路人,属《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合理使用;给路人特写、让其参与剧情或把其面部用于宣传投流素材的,需要单独授权。
研究依据与来源
- 中国政府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全文
- 中国政府网: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
- 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含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条)
-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 年 11 月 8 日修订通过,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人民网: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下一步建议:把分场表拉出来,按上面那张场景表给每一场标一个"要不要批、找谁批、最迟哪天交"。短剧取景许可拖不起的从来不是钱,是那一个月的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