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重点整治方向解读
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三大政策。本文解读这些政策的核心指向,分析对短视频创作者的实际影响。

2026年开年至今,市场监管总局的动作密度远超往年。1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挂网(2025年12月18日以总局、网信办令第117号公布,2月1日施行),2月联合国家网信办启动专项整治,3月落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三个月内三记重拳,指向同一个目标:直播电商的内容合规。
三大政策的核心指向
政策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2月施行)
这是直播电商领域的首部专门规章,69条规定覆盖平台、主播、运营者、MCN四类主体。核心变化:
- 四类主体责任明确化:不再是平台承担主要责任,MCN机构和主播个人也被纳入监管体系
- 头部主播实时巡查:关注量大、交易规模高的直播间,平台必须实时技术监测
- 数据保存3年:直播视频和交易信息保存期不少于3年
- AI虚拟形象标识(第三十七条):使用AI生成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的,应依国家有关规定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由人工智能生成(另第二十六条要求公示信息不得以弹窗覆盖等技术手段干扰阅读,是另一条)
政策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规(2026年3月施行)
将直播电商全链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核心影响:
- 13类食品直播禁售:特定高风险食品品类被列入直播禁售清单
- 店播公示义务:品牌自播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查验供货资质
- 达播选品制度:达人带货必须建立书面选品审核制度
- 10项直播行为禁令:细化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具体违规情形
政策三:网络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2026年3月启动)
为期半年的全国性专项行动,三条红线:
- 严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严禁对保健食品以外的食品宣称保健功能
- 严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做虚假宣传
对短视频创作者的实际影响
| 影响维度 | 变化内容 | 应对建议 |
|---|---|---|
| 带货选品 | 食品/保健品选品门槛大幅提高 | 建立选品审核制度,留存资质文件 |
| 脚本话术 | 功效宣称被严格限制 | 发布前做合规检测,删除功效类表述 |
| 直播流程 | 需展示资质、保存录像 | 标准化开播流程,包含资质展示环节 |
| 个人责任 | 主播和MCN被纳入问责 | 了解自身法律责任边界 |
值得关注的执法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工作部署中还提到两个方向:修订《广告管理条例》,以及集中整治AI生成广告。前者意味着广告监管的法律工具将更新,后者说明AI生成内容(包括AI写的带货脚本)也将被纳入广告合规监管范围。
此外,总局明确要求发现虚假宣传一律从快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关闭账号、吊销许可证照。措辞中连续两个一律,释放的信号是零容忍。
以上依据公开规则和官方公告整理,非预测性法律意见。具体执法标准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际执行为准。
FAQ:2026年监管政策常见问题
1. 这些政策只针对大主播吗?
不是。实时巡查要求确实主要针对头部主播,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虚假宣传禁令等对所有直播带货者都适用,无论粉丝量大小。
2. 专项整治会持续多久?
网络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为期半年(2026年3月至9月)。但从往年经验看,专项整治结束后形成的执法标准通常会延续。
3. AI写的带货脚本也要审核吗?
是的。总局2026年工作部署明确提到集中整治AI生成广告。无论脚本是人写的还是AI生成的,最终发布都需要符合广告法和平台规则。
2026年上半年落地进展:预判里哪几条真的来了
本文4月初成稿时漏了市监广发〔2026〕17号(2026年3月6日发布)。它动的不是"要不要管",而是"按什么定性"。连同4到7月的新动作补在此,并校准正文两处不准的表述。
预判核对表
| 正文的预判 | 上半年实际发生了什么 | 判断 |
|---|---|---|
| 集中整治AI生成广告 | 17号文第二条:AI虚构人物形象作推荐未提示的,可认定虚假广告 | 应验,比"整治"重一档 |
| 修订《广告管理条例》 | 《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5月印发未列入 | 上半年没动静 |
| 虚假宣传"一律从快查处" | 前5个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5万件、罚没6929.89万元 | 常规节奏,非运动式清场 |
| (正文未预见) | 17号文:绝对化用语宣传销量可认定虚假广告;6月《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第二十三条把条款对应写死 | 上半年最大变量 |
一、绝对化用语:定性变了,罚则换条
17号文第三条:广告中以绝对化用语宣传产品、服务的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信息,但其相关表述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地域等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界定不一致,可能导致消费者对经营者及其产品、服务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误解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分量全在"虚假广告"四个字。顺着《广告法》走:
- 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属于第二十八条列举的"销售状况",落进虚假广告定义;
- 过去按"第一""最佳"查,违第九条第(三)项,罚则走第五十七条:广告主二十万至一百万元罚款;
- 按虚假广告认定则改走第五十五条:广告费用三至五倍,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两年内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五至十倍或一百万至二百万元,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7号文只写"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没点条款号;但这个条款对应在6月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第二十三条里被官方写死了——"应当认定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查处;相关内容虚假或者可能导致消费者对经营主体及其商品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等产生误解的,还应当认定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两条线是叠加不是二选一:绝对化用语本身走第九条→第五十七条;一旦够得上"误导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再叠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真正的差别不在罚款区间——17号文第三条同段还留着"构成违法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绝对化用语广告"这条路;定性一变,首违不罚就不通。罚多少可参考带货极限词的处罚案例。
二、AI生成广告:应验,但没单独出文件
正文预判的"集中整治AI生成广告"应验了,但没单独出文件,落点在17号文第二条:擅自用AI生成他人形象,或以AI虚构人物形象为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却未对AI内容作出提示、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不是罚个"内容不清楚"了事,直接给到虚假广告——数字人出镜的合规成本已和脚本同一量级。
三、半年整治会结束,口径不会退回去
正文FAQ说整治结束后执法标准通常会延续。上半年给了硬证据:17号文是"自即日起为期半年"的临时整治,到2026年9月;但6月总局发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公告2026年第20号,6月3日成文、6月12日发布,共28条),把整治期口径写成常设标准。
第十三条最该记住——有下列之一,用"最高级""最佳"或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宣传的,不属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的豁免情形:
- 指向的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的;
- 指向的商品所属行业或者领域小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行业分类的;
- 指向的商品无专有的产品或者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翻译成话术:"细分赛道销量第一"——赛道自己划的,不在国标行业分类里,不豁免;"华东地区销量第一"——小于省级,不豁免。第十四条还把"篡改、部分引用、歪曲结论"式夸大隐瞒列为虚假。
四、本次校准的两处表述(正文已同步改准)
- 日期:本文原写"1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不准——2025年12月18日以总局、网信办令第117号公布,2026年1月7日挂网,2026年2月1日施行;同日令第116号《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同步施行。
- AI标识是第三十七条:本文原把"必须显著标识"与"不得被弹窗覆盖"并成一条,其实是两条——"不得以弹窗覆盖等技术手段干扰阅读"出自第二十六条、管的是公示信息不被遮挡。AI标识在第三十七条,要求用AI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做直播电商的,应依国家有关规定标识,持续提示由人工智能生成——开播标一次不算数。第三十五条管另一件事: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依《广告法》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代言人义务(是广告发布者,不是广告主)。
五、上半年的执法体感
那组数字出自总局《中国广告业发展指数报告(2026)》专题新闻发布会,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通报:"今年前5个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5万件,罚没款共计6929.89万元"(人民政协报2026年6月25日报道)。口径是广告违法案件整体,不单指虚假广告。案例侧,2026年1月31日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两起与创作者相关:重庆林晖泰用"世界最强",2025年11月被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罚16万元;山东乘时乘势直播发布未审查医疗器械广告、作食品疾病功效虚假宣传,2025年12月罚10.5万元。
上半年的答案:《广告管理条例》修订没动,快跑的是执法指南这条线——出得快、不走立法程序、直接改口径。盯法律修订不如盯总局公告。销量话术、榜单引证、数字人出镜最容易踩,也最容易在短视频合规检测里提前拦下。
研究依据与来源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中国互联网法务网)
- 市场监管总局 - 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两部食品安全新规施行(新浪财经)
-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虚假营销(中新网)
- 10类直播带货行为属违规(腾讯新闻)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广发〔2026〕17号)原文PDF(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 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新华网)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的公告(2026年第20号)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117号)全文 · 市场监管总局
-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116号)全文 · 国家网信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 · 市场监管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2026年1月31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硬核举措(人民政协网,2026年6月25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新华网,2026年5月11日)
2026年的监管思路很清楚:从管平台到管全链条,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创作者能做的准备只有一件事——把合规前置到内容生产环节,而不是发布后碰运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