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直播话术禁忌:哪些话真踩 SARA 红线,哪些只是平台扣分
印尼直播话术的风险分三层:真正的 SARA 刑事红线极罕见,天天出事的是无证清真宣称。2026 年 1 月新刑法生效后 UU ITE 那两条已被废止,本文按现行法条重新梳理,给出话术对照表、红线清单与开播前审核 SOP。

印尼直播话术里最贵的一句,往往不是主播骂了谁,而是一句听起来很热情的「这个我们保证清真」。中文圈关于这块的说法基本停在「印尼对宗教敏感,注意点」——等于没说,既没告诉你哪些话真的会出事,也没告诉你出的是什么事。
更要紧的是:管这件事的法律在 2026 年 1 月 2 日换了一轮,网上能搜到的中文资料几乎全部停留在旧法条上。这篇先把法律基础更新对,再把风险拆成三层,逐层说清哪些是刑事问题、哪些是平台问题、哪些只是口碑问题。方向搞错了,代价差着好几个数量级。
先说清楚:SARA 是个通称,不是罪名
SARA 是印尼公共语境里的固定缩写,指 suku(族群)、agama(宗教)、ras(种族)、antargolongan(群体关系) 四类身份维度。媒体、监管机构、平台、广告自律组织都在用这个词。
但要注意:「SARA」本身不是任何一部现行法律里的罪名。在现行刑法、UU ITE 2024 年修订版、以及反种族与族群歧视法的正文里,都找不到这个缩写。法律实际的运作方式是列举受保护的身份属性(种族、族裔、肤色、宗教、信仰等),而不是用这个缩写。
所以当有人跟你说「这条犯了 SARA 法」——没有那样一部法。要问的是:具体落在哪一条。
2026 年 1 月 2 日之后,依据的法条已经换了
这是本文最需要你记住的一件事,也是中文资料集体过时的地方。
过去几年,印尼处理网络仇恨言论用的是《电子信息与交易法》(UU ITE)第 28 条第 2 款配套第 45A 条第 2 款。这两条已经被废止了。
印尼新刑法典 UU No. 1 Tahun 2023(KUHP) 于 2023 年 1 月 2 日颁布,按其规定在颁布三年后生效,即 2026 年 1 月 2 日正式施行。新刑法第 622 条第 1 款 r 项明确列出被废止的条文,其中就包括 UU ITE 第 28 条第 2 款与第 45A 条第 2 款。
换句话说,你现在还能在网上搜到的「印尼直播说错话触犯 UU ITE 28 条,最高六年」——这个说法在 2026 年 1 月之后已经不成立了。现在适用的是新刑法的相应条款。
顺带一提,UU ITE 里没有被废止、而且跟卖家关系更大的是第 28 条第 1 款:故意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导致消费者在电子交易中遭受实际财产损失。这一条配套第 45A 条第 1 款,仍然有效。对做直播带货的人来说,这条比 SARA 那一层更贴身——它管的是把产品吹得不实并让买家亏了钱。
现在管这件事的,是新刑法里的这几条
| 条款 | 管什么 | 关键限定 |
|---|---|---|
| KUHP 第 242 条 | 公开表达对特定人群的敌意、仇恨或侮辱,基于种族、国籍、族裔、肤色、性别、身心障碍 | 这一条的列举里没有宗教 |
| KUHP 第 243 条第 1 款 | 同上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传播,列举里包含宗教与信仰 | 要求「造成对人身或财物的暴力后果」,门槛高 |
| KUHP 第 300 条 | 公开作出对宗教或信仰怀有敌意、表达仇恨,或煽动暴力、歧视的行为 | — |
| KUHP 第 301 条第 1 款 | 播放、展示、张贴含第 300 条内容的文字、图像或录音,明确包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传播」 | 直播带宗教攻击内容,落在这一条 |
| KUHP 第 304 条 | 公开侮辱正在进行或主持宗教仪式的人 | 立法说明点名「嘲弄、取笑」 |
| UU No. 40/2008 第 16 条 | 故意基于种族与族群歧视对他人表达仇恨 | 不要求造成暴力后果 |
两点最该注意:
第一,第 243 条有「造成暴力后果」这个额外要件,门槛相当高。把它说成「任何冒犯性直播都会触发」,是对风险的夸大。宗教相关的内容,实际更可能走第 300/301 条。
第二,UU No. 40/2008 第 16 条是最贴合直播场景的一条,而且它不要求造成暴力后果。这部法的第 4 条 b 项第 2 目描述的行为是「在公共场所或他人能够听到的其他场所发表言论、表达或说出某些话」——直播间正是这个描述。该法第 15 条与第 17 条已被新刑法废止,但第 16 条未被废止,仍然有效。
还有一条对职业主播特别不利:第 301 条第 2 款与第 243 条第 2 款规定了加重情形——在执业过程中实施该行为且两年内有前科的,可以并处剥夺特定权利。带货主播就是在执业。
安全港: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新刑法第 300 条的立法说明给了一个明确的安全港,值得原文理解:客观地、限于自己圈子内地、或以学术性质讨论某一宗教或信仰,并且努力避免使用带有敌意、仇恨表达或煽动敌意、暴力、歧视、亵渎性质的词句的,依本条不构成犯罪。
这条安全港的实际含义是:法律打击的是敌意与煽动,不是提到宗教本身。这也是为什么下面第三层会说「不要禁掉宗教用语」——禁错了方向,既没降低风险,还让直播间变得生硬。
三层风险,量级完全不同
| 层级 | 典型情形 | 依据 | 后果 | 对中国卖家的发生频率 |
|---|---|---|---|---|
| 一、刑事风险 | 刻意贬低、攻击某个宗教或族群 | KUHP 242/243/300/301/304;UU 40/2008 第 16 条 | 刑事责任,可及于公司 | 极罕见,但不可逆 |
| 二、消费欺诈与清真宣称 | 无证书作清真宣称;虚假宣称致买家损失 | UU 8/1999 第 8 条第 1 款 h 项、第 62 条;UU ITE 第 28 条第 1 款 | 刑事责任 + 商品下架 | 风险被严重低估 |
| 三、平台与口碑 | 宗教用作促销杠杆、族群玩笑、习俗用错场合 | TikTok 社区自律公约;EPI;本地感受 | 限流、直播中断、账号处置、口碑受损 | 天天发生 |
绝大多数中国团队把注意力全放在第一层,实际最先出事的是第二层和第三层。
第二层:清真宣称是印尼直播话术里最实际的坑
这是唯一一个「说错一句话就直接违法」的领域,而且它不是宗教问题,是消费者保护问题。
印尼《消费者保护法》(UU No. 8 Tahun 1999)第 8 条第 1 款 h 项明确禁止:未按清真方式生产,却在标签上标注「halal」声明。违反第 8 条的,依该法第 62 条第 1 款,最高可处五年监禁或最高二十亿印尼盾罚金。
请注意措辞:这是 pidana(刑事),由法院经追诉后判处,不是监管机构寄一张罚单。跟国内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罚款不是一个机制,不要混为一谈。该法第 63 条还规定了附加处罚,包括没收货物、公布判决、赔偿、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召回产品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行业自律准则 Etika Pariwara Indonesia(EPI,现行为 2020 年修订第 3 版)第 1.2.3 条 b 项同样写明:halal 一词只有在产品取得有权机构颁发的正式清真证书之后才可以传播。c 项进一步规定:halal 一词不得被利用(tidak boleh dieksploitasi)。
EPI 对「利用」给了一个非常实用的定义:把清真标识或清真一词作为主要宣传信息加以造势,目的是劝诱、说服或影响购买决策,即构成利用;清真一词只能作为信息或事实陈述。
这条定义可以直接变成一把尺子:
- 「本品已取得 BPJPH 清真认证,证书编号 XXX」→ 陈述事实,可以。
- 「姐妹们,这个是清真的,那些不清真的别买」→ 把清真变成促销杠杆,构成利用。
另外 EPI 第 1.2.3 条 a 项要求 100%、murni、asli 须有可问责的证据——所以「halal 100%」这一句同时踩两条。
清真相关话术对照表
| 话术(印尼语) | 档位 | 原因 | 怎么处理 |
|---|---|---|---|
Dijamin halal(无证书) | 必须修改 | 无证书作清真宣称,触及消费者保护法 | 删除,不做任何替代宣称 |
Halal 100%(无证书) | 必须修改 | 同上,且 100% 另需证据支撑 | 删除 |
Aman kok, kita juga muslim(放心,我们也是穆斯林) | 必须修改 | 以身份替代认证作暗示性宣称 | 删除 |
Bebas babi(不含猪肉)当作清真证明 | 必须修改 | 不含猪源成分不等于清真 | 删除该等价表述 |
Sudah bersertifikat halal BPJPH(持证) | 可用 | 陈述已取得证书的事实 | 保留,备好证书编号 |
| 整场反复强调清真、贬低「不清真的」(持证) | 必须修改 | 构成 EPI 定义的「利用」,且可能滑向群体比较 | 只作一次资质陈述 |
以上为依据公开规则整理的相对安全表达,非平台预审结论。哪些品类强制持证、时间表怎么排,我们在印尼强制清真认证那篇里按条例原文拆过,这里不重复。
第一层:真正的红线清单
这一层不需要复杂判断,只需要绝对回避。以下内容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出现在印尼直播话术里:
- 比较、评价或贬低任何宗教,包括「哪个教更好」这类看似中立的比较;
- 拿族群、种族、肤色开玩笑,包括中国团队内部惯常的地域玩笑被翻译成印尼语;
- 把某个宗教或族群群体设定为「不该买」「不配用」的对象;
- 用宗教经典语句为商业承诺背书;
- 嘲弄宗教仪式、宗教场所或正在进行宗教活动的人;
- 涉及
pribumi/non-pribumi这组历史敏感的身份对立表述; - 评论印尼国内的政治与宗教争议事件。
EPI 也在同一方向上作了更细的限制:第 1.7.1 条禁止广告利用宗教仪式及其他与宗教相关的事物;第 2.27.1 条规定宗教与信仰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广告,2.27.3 条规定宗教符号不得被利用;第 3.5 条规定宗教人士不得担任商业广告的出演者——找一位教长上直播间背书,这条是明确不允许的。
四个真实案例,比任何清单都说明问题
案例一:直播间举着图像出言不逊。一名 TikTok 主播在直播中举起一张耶稣画像并出言冒犯,2025 年 3 月 10 日被棉兰地方法院判处 34 个月监禁并处一亿印尼盾罚金(易科三个月)。适用的是当时仍有效的 UU ITE 旧条款。
案例二:拿族群开玩笑换打赏。一名网名 Resbob 的内容创作者在直播中发表侮辱巽他族(Suku Sunda)的言论,2025 年 12 月被西爪哇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警方在通报中明确记录了动机:发表仇恨言论是为了从观众那里获得打赏(saweran)。这个案子里完全不涉及宗教——只针对族群就足够了。
案例三:新刑法施行后的第一批。2026 年 7 月底,棉兰一名戴口罩的主播在 TikTok 直播中发表亵渎性言论,据报道每场直播收取五万至十万印尼盾的礼物,2026 年 8 月被警方拘捕并列为嫌疑人,适用的已经是新刑法第 301 条第 1 款/第 243 条第 1 款。这是法条更替之后的实际执法样本。
案例四:没有被起诉的那个。一名创作者在 TikTok 上批评自己家乡的省份,用了一个带宗教色彩的词,被人举报。2023 年 4 月 18 日,楠榜省警方终止调查,理由是「不构成犯罪要件」——专家意见认为该词是普通名词,并未指向任何特定的族群、宗教、种族或群体。
把这四个案子放在一起,实际的判断标准就出来了:言论有没有指向、攻击一个可识别的受保护群体。另外还有两条规律很值得记:直播打赏这种变现动机会被用来证明「故意」(案例二、三里警方都把商业动机写进了通报);事后道歉不能阻止案件推进——唯一让案子停下来的是「没有可识别的攻击对象」。
主播说的话,中国公司要不要负责
这是最多人问、也最少人答得清的问题。按法条本身讲,答案是:可能要,而且法律写得相当明确。
新刑法第 45 条规定法人是犯罪主体。第 46 条界定法人犯罪包括由「基于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为法人并以法人名义行事,或为法人利益行事的人」实施的犯罪——「其他关系」这个措辞,正好覆盖非雇员的外包/签约主播。第 47 条进一步延伸到组织架构之外但能够控制法人的下达指令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第 49 条规定责任可落在法人、职能管理层、指令下达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身上。
反种族与族群歧视法也有同构规定: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第 16 条的犯罪若由基于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为法人或以法人名义、或为法人利益行事的人实施,视为法人所为;第 21 条第 1 款规定对法人的罚金加重三倍,第 2 款还可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与撤销法人资格。
但这里有一条很重要的出口。新刑法第 48 条列举了法人担责的情形,其中 d 项是:法人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预防、并确保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以避免犯罪发生。反过来读,这就是合规抗辩的落点——一套有记录的脚本审核与主播培训机制,正是用来回答「公司有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这个问题的。
需要说明的是:法条允许责任延伸到境外主体,但印尼警方在实践中是否真的会追及境外母公司(而不是本地公司、主播本人和账号持有者),这属于执法实践问题,公开资料无法给出确定答案。上面这段是法条怎么写的,不是对个案结果的预测;具体业务结构下的责任归属,建议咨询印尼当地律师。
这里也可以借一个真实模板:2022 年 6 月,一家连锁餐饮品牌推出「名字叫 Muhammad 和 Maria 的顾客免费送酒」的促销,警方通报记录的动机是拉升未达标门店的销售业绩。6 名员工——创意总监、推广团队负责人、平面设计、社媒管理员、社媒专员、推广行政——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三天后,雅加达首都特区吊销了该品牌在雅加达全部 12 家门店的经营许可(官方理由是许可事项)。对中国团队来说这个模板很直接:文案是市场部写的,被追责的是具体执行的人,公司丢的是牌照。
第三层:印尼直播话术里那些「没写在纸上」的东西
这一层最容易被中国团队搞反:不是要禁掉宗教相关表达,而是要用对。
印尼是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国家,日常商业语境里的宗教用语非常普遍,属于正常礼貌用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在直播中说这些词,禁掉反而让直播间显得生硬、疏远:
| 常见表述 | 含义 | 在直播间的性质 |
|---|---|---|
Assalamualaikum | 问候语 | 正常开场,本地主播普遍使用 |
Insyaallah | 「如果真主意愿」 | 正常;但不要用它来担保发货时效或产品效果 |
Alhamdulillah | 感谢真主 | 正常语气词 |
Berkah | 福泽 | 正常,常见于促销祝福语 |
Halal(作为产品资质) | 清真 | 受管制,见上文 |
关键区别是:作为语言习惯使用没有问题,作为产品承诺的担保物使用就变了性质。「Insyaallah 明天发货」是自然的说法;「Insyaallah 用了一定见效」把宗教表述变成了效果担保——后者还可能撞上消费者保护法里关于「提供尚不确定的承诺」的禁止性规定。
还有一个时间维度:斋月期间的直播节奏、用词与促销方式,与平时的社会感受不同。这块没有成文条款,靠的是本地团队的判断。
平台这一层:TikTok 自己的规则怎么说
TikTok 社区自律公约把族裔(Ethnicity)、部族(Tribe)、种族(Race)、宗教(Religion)、种姓、国籍等列为受保护属性,仇恨言论政策直接覆盖。其中两条对印尼尤其相关:平台明确表示,在更可能造成伤害的地区,可能会降低贬损宗教内容的曝光或将其移除;并把「在某些地区侮辱宗教,或展示对宗教符号、宗教场所的亵渎」列为不允许的内容。此外,销售或推广宣扬仇恨言论的商品同样被禁止。
还有一条专门针对直播、也是最该抄进你们 SOP 的:直播创作者要为直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负责,即便涉及第三方工具,例如语音转文字软件、实时翻译或屏幕上的评论展示。
这条的意思很实际:实时翻译把一句中文翻歪了,或者评论区飘过一条仇恨言论被挂在屏幕上,责任仍然算在直播账号头上。所以评论展示和实时翻译这两个功能,在印尼直播里要么关掉,要么配人看着。
平台侧的处置会牵动账号健康分,扣分机制与清零周期见 TikTok Shop 印尼站违规点数与 AHR 账号健康分。
开播前的话术审核 SOP
直播和商品文案有个根本差别:文案可以逐字审,直播是即时的。所以审核必须前移到脚本和人身上。
- 脚本先行。要求主播按脚本走,自由发挥的部分单独标出来并事先约定边界。
- 脚本按印尼语原文审,不审中文译稿。中译回来会把
dijamin halal变成「保证清真」,看上去像个普通卖点,风险在翻译这一步被抹平了。 - 清真表述单独过一遍。没有 BPJPH 证书 → 全部删除;有证书 → 只作一次事实陈述,不作促销杠杆。
- 给主播一份红线清单,而不是一份禁词表。红线是上面那七条行为,属于绝对回避;禁词表会让主播僵硬,而且方向是错的。
- 本地主播有一票否决权。中国运营写的脚本,本地主播觉得别扭的地方,默认按本地主播的判断改。
- 关掉或看住实时翻译与评论上屏。平台明确规定这些第三方工具产生的内容由直播创作者负责。
- 把审核过程留痕。这不只是管理需要——法条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写成了法人责任的判断要素,留痕本身就是抗辩材料。
- 录屏留存并抽查。把反复出现的偏离固化进脚本模板。
第 2 步是整套流程的关键,也是中国团队最难做到的一步:脚本是印尼语的,判断却要用中文做。像 ByeRisk 这类发布前预检就是按双档逻辑处理这件事的:把无证清真宣称、指向受保护群体的表述判为「必须修改」,把清真被当作促销杠杆、宗教用语被用作效果担保这类判为「建议修改」,分清了才知道哪些是开播前必须删的、哪些是可以优化的表达习惯。
开播前自查清单
- 脚本里出现
halal了吗?有 BPJPH 证书吗?没有就全删。 - 有证书的话,清真是被陈述了一次,还是被拿来劝购、拿来跟「不清真的」作比较?
- 有没有用「我们也是穆斯林」「不含猪肉」来替代清真证明?
- 有没有拿宗教语句为产品效果或发货时效做担保?
- 有没有涉及族群、种族、地域的玩笑——包括从中文脚本直译过去的?
- 有没有请宗教人士出镜背书?
- 实时翻译和评论上屏关了吗?没关的话有人盯着吗?
- 本地主播看过完整印尼语脚本并确认过了吗?这次确认有没有留痕?
- 背景板、贴片、商品图上有没有未经认证的清真标识或宗教符号?
最后一条经常被漏掉:文案、视频与图片三类检测要分开做,因为同一条红线会在口播、字幕和画面上各踩一次。主播嘴上没说,但背景板上挂着一个未经认证的清真标识,判定结果是一样的。
FAQ:印尼直播话术最常被问到的问题
1. 网上说违反 UU ITE 第 28 条最高判六年,还准不准?
关于 SARA 那一款已经不准了。UU ITE 第 28 条第 2 款与第 45A 条第 2 款已被新刑法第 622 条废止,新刑法自 2026 年 1 月 2 日施行。现在适用的是新刑法第 242、243、300、301、304 条以及反种族与族群歧视法第 16 条。但要注意:UU ITE 第 28 条第 1 款(虚假或误导信息致消费者财产损失)并未被废止,对带货主播反而更贴身。
2. 主播说错一句话,中国公司会被追责吗?
法条上是可能的:新刑法第 46 条把「基于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为法人利益行事的人」纳入法人犯罪范围,覆盖签约主播;第 47 条还能延伸到境外的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但实践中印尼警方是否真的追及境外母公司,公开资料无法确认。可以确定的是平台侧后果直接落在你的店铺账号上,跟话是谁说的没关系。同时,第 48 条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写成了判断要素——这意味着一套有记录的审核流程,本身就有价值。
3. 不含猪肉可以说成清真吗?
不可以。清真认证涵盖的范围远不止是否含猪源成分,还包括原料来源、加工过程、生产线隔离等。用「不含猪肉」暗示清真,属于无证清真宣称,落在消费者保护法第 8 条第 1 款 h 项的射程内。
4. 主播说 Assalamualaikum、Insyaallah 会有问题吗?
不会。这些是印尼日常商业语境里的常规用语,本地主播普遍使用,没有任何法律或平台规则禁止。要注意的只有一点:不要用它们来担保产品效果或发货时效,那会把礼貌用语变成承诺。
5. 我们卖服饰百货,也要管清真吗?
要看品类是否落在强制认证范围内,以及你是否主动作了清真宣称。关键在于:不作清真宣称的商品,不会因为没证书而违规;一旦主播说了「清真」,无论什么品类都需要证书支撑。这个风险大部分是自己说出来的。
6. 有没有一份印尼直播禁词表可以直接用?
没有官方禁词表,我们也不建议用禁词表来管直播。原因在上面的案例四里已经很清楚了:同一个带宗教色彩的词,因为没有指向特定群体,检方认定不构成犯罪要件。这一层是靠指向性和语境判断的,不是靠词表。清真那一层则不是词的问题,是「有没有证书」的问题。可行的做法是本文那套 SOP:红线清单管绝对回避,证书状态管清真表述,本地主播管语境。
研究依据与来源
- UU No. 1 Tahun 2023(新刑法 KUHP)法规全文 PDF(含第 242、243、300、301、304 条,第 45–49 条法人责任,第 622 条废止清单,第 624 条施行日期)
- UU No. 1 Tahun 2024(UU ITE 第二次修订)法规全文 PDF
- JDIH Komdigi:UU No. 1 Tahun 2024 法规条目
- 印尼国家秘书部:新刑法与新刑诉法自 2026 年 1 月 2 日正式施行
- UU No. 40 Tahun 2008 tentang Penghapusan Diskriminasi Ras dan Etnis 法规全文(第 4、16、19、21 条)
- UU No. 8 Tahun 1999 tentang Perlindungan Konsumen 法规全文(第 8、62、63 条)
- Etika Pariwara Indonesia (Amandemen 2020) 全文 PDF(第 1.2.3、1.7.1、2.27、3.5 条及条款说明)
- TikTok 社区自律公约:仇恨言论与仇恨行为(受保护属性清单)
- TikTok 社区自律公约:账号与功能(TikTok LIVE 创作者责任条款)
- BPJPH:强制清真认证的行政处罚说明
- ANTARA:直播亵渎宗教案一审判决 34 个月监禁
- Detik:直播侮辱巽他族被列为嫌疑人,警方通报打赏动机
- Detik:棉兰主播直播亵渎宗教换取礼物被捕(新刑法施行后案例)
- Liputan6:楠榜警方终止调查,认定不构成犯罪要件
- CNN Indonesia:促销文案致 6 名员工被列为嫌疑人
下一步建议按这个顺序做:先把现有直播脚本里所有出现 halal 的位置标出来,对照证书状态逐条处理;再把红线那七条做成一页纸发给每个主播,并把确认过程留痕;最后检查实时翻译与评论上屏是不是有人看着。这三件事做完,印尼直播话术里最贵的那部分风险就基本清掉了。想对整份印尼语脚本做一次系统判定,可以用TikTok Shop 印尼站合规检测,判定落在印尼语原文上而不是中文译文上。
把这些规则交给检测去记
注册即赠 100 积分,可直接检测印尼语文案、视频与图片,逐条给出命中的法规与平台条款。
免费注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