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带货违禁词:一句“养胃”罚1万,进了目录也不能这么说
药食同源带货违禁词对照表:食药物质目录只解决“能不能加”,不解决“能不能说”。拆解湖南2026年5起真实罚单原话,附安全改写与发布前自查清单。

药食同源带货违禁词最坑人的地方,是它跟你的原料干不干净基本没关系。湖南娄底一家淘宝店卖“猴头菇石斛山药粉”“红参阿胶五红粉”,原料全在国家的食药物质目录里,就因为写了“养胃”“护胃”“食疗护胃”,被罚了 1 万元。目录解决的是“这东西能不能加进食品”,从来不解决“你能不能这么说”。
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是这个类目最大的认知差。先给表,后面讲为什么。
药食同源带货违禁词对照表:罚单原话,逐句改写
下表左列不是我编的排比句,全部逐字摘自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公布的两批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原文。
| 被罚的原话(案卷摘录) | 踩的是什么 | 相对安全的处理 |
|---|---|---|
| 养胃、护胃、养胃暖胃、食疗护胃 | 指向具体器官的病理状态,构成疾病治疗表述 | 只写配料和吃法:猴头菇、山药、陈皮,早晚温水冲一杯 |
| 对气虚乏力、睡眠不佳、脸色差、头晕脑胀等症状有功效 | 直接对应症状,属疾病治疗功能 | 写场景不写结果:很多人放在睡前当宵夜替代 |
| 改善睡眠紊乱、手脚冰凉、气血不足;调理产后亏虚 | “改善”“调理”后面接症状,性质等同疗效宣称 | 整句删,只保留原料与传统吃法 |
| 强关节,增强骨密度,骨质疏松、软骨磨损、关节脆弱、膝盖响动 | 点名疾病(骨质疏松)+身体机能改善 | 整句删 |
| 化痰、止咳、清热等功效 | 典型医疗用语 | 整句删 |
| 用眼过度、眼睛酸胀、眼干眼涩、老年眼花、熬夜刷屏 | 用场景描述暗示对眼部症状的干预 | 整句删,别用“痛点场景”绕道 |
| 养肝护肝,治疗口苦口臭,肚子肥大 | 出现“治疗”二字,且指向器官 | 整句删 |
| 灭幽门螺杆菌 | 明确的抗菌治疗表述 | 整句删 |
| 重度前列腺、前列腺炎、尿频尿急;兜不住汗、汗多虚胖、气短 | 点名疾病,产品实为运动营养食品 | 整句删 |
| 打造易瘦体质;增强身体抵抗力;在调节免疫调节血脂等方面有潜在益处 | 保健功能宣称,普通食品无权主张 | 整句删,“有潜在益处”这种软化措辞不管用 |
依据公开规则整理的相对安全表达,非平台预审结论。脚本和商品标题批量过一遍,可以先用抖音违禁词检测把明显命中的挑出来,再人工判断语境。
一句话原则:判断一句话能不能说,只问一件事——这句话有没有把你的产品和一个“病”或者一个“身体功能”连起来。连上了,就删。这条比背任何词库都管用,因为执法看的是含义,不是字形。
食药物质目录管的是“能不能加”,不是“能不能说”
先把概念钉死。药食同源食品是指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里的物质为原料生产的普通食品——它在法律上的身份是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药品。
这个目录的法律出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该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目录一直在扩容,最近一次是 2024 年 8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 年第 4 号)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4 种物质纳入其中。
注意公告里那句话:这些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同一味东西,身份随用途变,能说什么也随身份变。你把它做成普通食品卖,就只能按普通食品说话。
所以这个目录只回答一个问题:这味中药材能不能合法地放进食品里。它没有、也不可能顺带授权你去宣传功效。很多商家把“我用的是药食同源原料”当成宣传功效的通行证,逻辑上就是错的——原料合法和宣传合法是两条完全独立的线。
宣传这条线归两部法管:《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要求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法》第十七条更狠——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湖南 2026 年这批罚单:踩的全是同一条第十七条
| 处罚对象 | 渠道 | 被认定违规的产品与原话 | 适用条款 | 罚款 |
|---|---|---|---|---|
| 溆浦国瑞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拼多多“国瑞堂团结药品保健大药房旗舰店” | “软骨钙片”称“强关节,增强骨密度……”;“灵芝甘草人参桔红”称“化痰、止咳、清热等功效”;“铁皮石斛地黄桑葚特殊膳食”称“用眼过度、眼睛酸胀……” | 《广告法》第十七条 | 2 万元(2026-06-04) |
| 娄底市娄星区益养源百货商行 | 淘宝 | “猴头菇石斛山药粉”称“养胃”“护胃”“食疗护胃”;“红参阿胶五红粉”称对气虚乏力、睡眠不佳、脸色差、头晕脑胀有功效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广告法》第十七条 | 1 万元 |
| 郴州天时顺贸易有限公司 | 抖音网店 | “葛根灵芝片”称“养肝护肝,治疗口苦口臭,肚子肥大”;“丁香猴头菇佛手沙棘益生菌片”称“灭幽门螺杆菌” | 《广告法》第十七条,依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 | 1112 元 |
| 吉首市星火大药房 | 拼多多“星火医药大药房旗舰店” | “蒲公英车前子人参片”称“重度前列腺、前列腺炎、尿频尿急”;“黄芪党参片”称“兜不住汗、汗多虚胖、气短”,产品实为运动营养食品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 4000 元(2026-04-21) |
| 株洲易行健互联网医院 | 阿里云私密直播系统+微信群 | 未经审查发布 6 篇药品广告、1 篇医疗器械广告、1 篇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其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广告法》第十七条等 | 10 万元(2026-06-15) |
这几行里有四个信息量特别大的点。
第一,被罚的都是原料清白的产品。灵芝、人参、桔红、铁皮石斛、地黄、桑葚、猴头菇、山药、红参、阿胶、葛根、佛手、蒲公英、车前子、黄芪、党参——绝大多数都在食药物质目录里。没有一家是因为“加了不该加的东西”被罚的,全部栽在文案上。
第二,“中医式表达”不是安全区。“养胃”“护肝”“化痰止咳”“食疗”听起来温和、传统、不像广告词,但执法认的是这句话指没指向具体的身体机能或病症。指了,就是疾病治疗功能。娄星区那单的案例评析写得很直白:要针对养生类食品长期存在的“食疗”“调理”等暗示性医疗话术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罚多少和“你说得重不重”关系不大,和你的广告费用直接挂钩。“灭幽门螺杆菌”听着比“养胃”严重得多,罚的却是 1112 元,比“养胃”那单还少。案卷里写明了原因:那批广告内容是当事人委托他人制作设计,广告宣传费用为 556 元,市场监管局依《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款 1112 元——正好两倍。这条罚则把罚款绑在广告费用的倍数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时另有更高的固定数额档)。翻译过来就是:同一句话,你投得越猛,越贵。拿 1112 元当违法成本参照的人,是在拿一个广告费只有 556 元的案子给自己壮胆。
第四,责令改正不是终点。吉首市星火大药房那单,执法人员先是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是后期复查发现未按期整改,才立案处罚 4000 元。收到整改通知按时改完,和拖着不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结局。
三种身份,三套嘴:别把自己的货说成隔壁的货
这个类目翻车的根本原因,是商家搞不清自己手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身份。
| 身份 | 怎么认 | 能说什么 | 绝对不能说 |
|---|---|---|---|
| 普通食品(绝大多数药食同源产品) | 包装上是食品生产许可 SC 编号,没有蓝帽子 | 原料、产地、工艺、口感、食用方法、传统食俗 | 任何保健功能宣称,任何疾病预防或治疗表述 |
| 保健食品 | 包装上有“蓝帽子”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 只能说批准文号上注册的那几项功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由国家目录限定 | 超出目录和批文的功能、疾病治疗;广告还须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第七十九条) |
| 药品 | 有药品批准文号 | 按说明书,且药品广告须经审查批准 | — |
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边界,是这个类目最高频的雷区,展开可以看普通食品功效宣称那份可打印清单;如果你手上确实是带蓝帽子的货,能说到什么程度另有一套规则,见保健品违禁词清单。
这类词的麻烦在于两档是混着来的:“治疗口苦口臭”“灭幽门螺杆菌”是法律硬伤,属于必须修改;而“养生”“古法”“传统食俗”这类没指向具体疾病、但平台一样会压推荐的词,属于影响推流。像 ByeRisk 这类发布前预检就是按这个双档逻辑做的,把风险拆成「必须修改」和「影响推流」两档——分清了才知道哪些是必删的法律硬伤,哪些只是拖流量的表达。
发布前自查:药食同源带货违禁词 7 条
- 把脚本里所有“治、防、抗、灭、消、降、增强、改善、调理、修复”开头的动词圈出来,逐个问:后面接的是不是身体部位或病症?是就删。
- 产品包装拍进画面时,确认露出的是 SC 编号还是蓝帽子——你能说什么,以包装上的身份为准,不以原料为准。
- 检查有没有把某种原料的中药功效当成产品功效讲。原料在药典里的记载,不能拿来当你这袋粉的宣传语。
- 直播口播和商品标题、详情页、主图文案要同一套口径。娄星区那单罚的就是电商平台的静态图文,口播再干净也白搭。
- 不要用谐音、拼音、拆字、加符号绕词。改字形不改含义,认定的是含义。
- 别用“痛点场景”绕道。“用眼过度、熬夜刷屏”一个功效词都没有,照样被认定为暗示医疗效果。
- 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按期改完并留证。复查未整改是从“免罚”走到“罚款”的分界线。
系统化的排查流程见短视频合规检测方案,脚本、口播、标题、详情页要一起过,只查一处等于没查。
FAQ:药食同源带货最常被问到的 5 个问题
1. 药食同源能宣传功效吗?
不能。药食同源产品在法律上是普通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法》第十七条禁止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目录解决的是原料合法性,不赋予任何功效宣称权。
2. 说“调理”“养生”算违禁词吗?
要看有没有落到具体病症上。单说“养生茶”通常不构成疾病治疗表述,但“调理”后面一旦接“产后亏虚”“睡眠紊乱”“气血不足”,性质立刻变了——这三个短语都是真实罚单里被认定违法的原话。
3. 我卖的是药食同源原料,为什么还被罚?
因为罚的是广告内容,不是原料。湖南这批案例里被处罚的产品,原料绝大多数都在食药物质目录内,处罚依据全部指向文案中的功效宣称条款。
4. 引用药典或古籍记载来讲功效,能规避吗?
不能,这是执法中的高频翻车姿势。借典籍、借医生口吻、借用户评论变相表达疾病治疗功能,认定的是宣传行为的实质效果,不是形式上谁说的。株洲那单就是把宣传做进了私域直播和微信群,照样被穿透认定。
5. 有没有工具能自动查这些词?
有,但要挑能分档的。这个类目里,“灭幽门螺杆菌”和“古法熬制”的风险等级完全不同,一股脑标红只会让你把能说的话也删光。ByeRisk 这类发布前预检会把结果拆成「必须修改」和「影响推流」两档,前者是法律硬伤必删,后者是权衡取舍。最终判断仍要结合产品身份和上下文,工具只负责把可疑句子捞出来。
研究依据与来源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二批)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麦冬、天冬等 4 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 新华网:哪些物质属于“药食同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北京市人民政府)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中应注意哪些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通食品广告别“翻车”,这些合规红线要记牢
今天能做的一件事:把你在售的药食同源产品的详情页拉出来,只做一遍圈动词的动作——“治、防、抗、灭、消、降、增强、改善、调理、修复”,看后面接的是不是身体部位或病症。这一步通常十分钟内能扫掉八成风险,比你事后写申诉材料省事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