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同一条素材,罚款差出十倍

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决定你的投放素材按哪部法挨罚: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基础档一百万元以下、情节严重100万至200万,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按广告费用三到五倍算。附判断路径与四张真实罚单。

广告法解读13 分钟阅读887 次阅读
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同一条素材,罚款差出十倍

同一条投放素材,被定性成"虚假广告"还是"虚假宣传",罚款可能差出十倍——前者按广告费用三倍到五倍算,后者的基础档是一百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升到一百万至二百万。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不是文字游戏,是两部法在分工,而这条分工线的条号和罚款区间,在2025年10月15日刚刚变过。

如果你的合规模板里还写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那两个条号现在都是错的。

一句话说清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

虚假广告是《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定义的概念: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虚假宣传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两者是包含关系,不是并列关系。"商业宣传"是一个大筐,"广告"是这个筐里通过一定媒介、以广告形式发布出去的那一部分。一般而言,虚假广告可以看作虚假宣传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过来不成立。

所以判断走哪部法,只需要问一句:这段内容,是不是以广告形式、通过媒介发布出去的。是,走《广告法》;不是,走《反不正当竞争法》。

分水岭只有一个问题:它算不算"广告"

常见场景通常怎么定性主要适用
信息流、开屏、竞价、贴片等投放素材典型的商业广告广告法
广告落地页广告内容的组成部分广告法
直播间口播构成商业广告的,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依广告法履行义务;不构成的按商业宣传处理视内容个案判断
商品详情页的功效描述商业宣传,是否同时构成广告需个案判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
私域社群、群发话术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
刷单、虚构销量、组织好评虚假宣传(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这张表最值得记的是最后三行。很多投放团队的直觉是"不投广告位就不受广告法管,所以安全"——前半句大致成立,后半句完全不成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管的对象是"商业宣传",不以是否通过媒介、是否采用广告形式为前提,这个筐比"广告"大得多。

罚则对照:十倍的差距从哪来

维度虚假宣传虚假广告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
责令内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基础罚款一百万元以下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加重档情节严重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算术很直白:一条投了200万广告费的素材,如果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按第五十五条最低就是600万;同样的内容如果被认定为非广告的虚假宣传,上限是100万。广告花得越多,虚假广告这条路径越贵,而且是成比例地贵。这也是为什么大预算账户最该把钱花在投前,而不是投后申诉。

顺带说清一个常被混用的词:违法广告是最大的筐,虚假广告只是其中一类。素材里用了绝对化用语、漏了法定提示语,属于违法广告但未必构成虚假广告,罚则也不是第五十五条。两条路径的罚款实际落在什么区间,可以对照这组虚假广告处罚金额统计;广告法这一侧的具体认定标准,见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认定情形的逐条拆解。

2025年10月15日起,虚假宣传这条线动了三处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以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对投放方来说,有三处必须改口径。

一、条号搬家。虚假宣传的行为条款从旧法第八条变成新法第九条,罚则从旧法第二十条变成新法第二十五条。合规手册、律师函模板、内部培训材料里的旧条号现在全是错的,引错条号在申辩场合很吃亏。

二、罚款下限被拿掉了。旧法第二十条写的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新法第二十五条改成"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轻微案件现在可以罚到二十万以下。但别把它读成放松:情节严重档仍然是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并且明确写了"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变化的是下限的弹性,不是上限的力度。

三、"刷评价"被明确列进帮助型虚假宣传。这一点容易被解读过头,说清楚:旧法第八条第二款早就禁止"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方本来就是独立的被处罚主体,不是从犯。新法第九条第二款的实质变化,是在"组织虚假交易"之外增列了"虚假评价"——刷好评、刷评分被写进了条文本身,第二十五条对帮助方适用同一套罚则。做刷量刷评生意的,"我只提供技术服务"这句辩解现在更难说出口。

还有一句不变但最关键的:第二十五条最后写着"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这句衔接条款就是整套分工的枢纽——它决定了同一个行为不会被两部法重复罚款,而是按"是不是广告"分流到其中一条。

四张真实罚单,把两条路径摆在一起看

下面四起案件出自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1月公布的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正好覆盖了两条路径的典型形态。

当事主体违法情形定性处罚机关罚款
东营荣灿商贸有限公司直播间销售减肥产品,利用主播体型反差制造视觉冲击、用极端表述制造恐慌、宣称"无任何副作用"、虚构销量与用户规模发布违法广告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管局10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私域直播向老年消费者宣称保健食品具有"降尿酸""防老年痴呆""降三高""防癌抗癌"等疾病治疗功能虚假宣传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20万元
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主播"太原老葛")直播营销30余种商品时使用无法证明或夸大的宣传用语、虚假价格比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560万元(系列案合计)
李某等人有偿提供虚增粉丝服务,共接单约5800笔,虚增粉丝关注量约270万个帮助虚假宣传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罚没27万元

把第一行和第二行放在一起看最有意思:同样是讲健康类产品的功效,一个在公开直播间讲、被按违法广告处理,一个在私域群里讲、被按虚假宣传处理。换个渠道不会让你安全,只会让你换一部法。需要说明的是,官方通稿只公布了案件定性和处罚结果,未载具体适用条款,上面这句是按定性用词作出的推断。

投放方该怎么用这条区别

把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变成三个动作,比背条号有用得多。

  1. 先给素材分类。走媒介、以广告形式发布的(信息流、开屏、竞价、贴片、落地页),一律按广告法的标准审,因为罚款基数是广告费。
  2. 不走广告位的内容别放松。私域话术、详情页文案、群发素材不适用广告法,不代表没人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一样罚,而且它管的是"引人误解",标准比很多人想象的宽。
  3. 把广告费台账做清楚。广告费用是虚假广告罚款的计算基数,也是"明显偏低"争议的战场。台账清楚,你在裁量环节才有话说。

投前批量自查可以先用投放素材检测把绝对化用语、功效承诺、虚假价格比较这三类高频问题扫一遍,再人工核一遍资质。以上是依据公开规则整理的相对安全表达,非平台预审结论;个案定性以办案机关认定为准。

FAQ:关于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最常被问到的5个问题

1. 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会导致同时被处罚吗?

同一个行为不会被两部法重复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最后一句已经把分工写死了:违反第九条的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处罚。也就是说,一条内容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就走广告法这条路径,不再叠加反法的罚款。但如果同一个主体存在多个独立行为——比如既发了虚假广告,又组织了刷单——那是两个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处理。

2. 虚假宣传罚款最低多少?

2025年10月15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虚假宣传的罚款下限被取消了。旧法第二十条是"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新法第二十五条改成"一百万元以下",轻微案件可以罚到二十万以下。参照上海市静安区伦伦食品店案,罚款20万元——该案处罚作出于2025年7月,适用的还是修订前的规则,官方通稿未载具体适用条款。

3.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怎么罚?

按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所以"我没花几个钱投"不会让罚款归零,只是把计算方式从倍数换成了固定区间,而且这个区间的下限就是二十万。

4. 直播间说错话算虚假广告还是虚假宣传?

看那段内容是否构成商业广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构成广告的走广告法,不构成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处理。实践中,私域直播、社群讲解被按虚假宣传处理的情况更常见。

5. 帮别人刷单、刷好评,自己会被罚吗?

会,而且是独立责任,不是"从犯"。旧法第八条第二款就已经把"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单列为违法行为并配了罚则;新法第九条第二款在"组织虚假交易"之外增列"虚假评价",第二十五条对帮助方适用同一套罚则。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对李某等人有偿虚增粉丝关注量约270万个的行为罚没27万元——该案处罚作出于新法施行之前,适用的是旧法,但新法沿用同一逻辑。

研究依据与来源

今天就能做的一件事:打开你的合规模板搜一下"第八条""第二十条",把引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条号改成第九条和第二十五条。这是成本最低、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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