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化妆品认证宣称:商品图上的 BPOM logo 与 "approved" 为什么不能放
印尼化妆品认证宣称不是有号就能随便贴:BPOM 对化妆品做的是通报,不是批准,PerBPOM 3/2022 还限制在宣称里使用主管部门与检测机构的名称、logo。本文拆商品图、证书墙与直播间里六类认证徽章错法、法律后果与改写方式。

印尼化妆品认证宣称里最容易踩的坑,不是写了哪个功效词,而是把 "BPOM approved" 印在商品主图上。印尼 BPOM 对化妆品走的是通报(notifikasi),发出去的是一串以 NA 开头的通报号,不是一纸"批准";而 PerBPOM No. 3 Tahun 2022 的宣称规则里还有一条更少人知道:宣称中不得出现主管部门、检测机构的名称、logo 和身份。认证这件事,在印尼不能像在国内那样做成一张徽章贴在图上。
这篇只讲认证与背书这一类宣称。功效宣称(ampuh、memutihkan 那些)在另一篇里按 119 项清单拆过,两类规则有交集,但判断路径不同,别混着套。
先分清三个东西:通报号、"BPOM 认证"、BPOM logo
中国卖家嘴里的"BPOM 认证",在印尼至少要拆成三件不同的事,法律位置完全不一样。
| 叫法 | 实际是什么 | 能不能用在营销内容里 |
| 通报号(nomor notifikasi) | 化妆品完成 BPOM 电子通报后得到的编号,通常以 NA 开头。它是标签上的法定标注项,不是卖点。 | 按标签规定标注可以;把它做成主图或详情页的"认证徽章"当卖点,就进入了宣称规则。 |
| "BPOM 认证 / BPOM approved" | 制度上没有这个动作。BPOM 对化妆品是 notifikasi(通报),不是 approval(批准),也没有"certified"这一说。 | 高风险。既是对制度的错误描述,也容易被认定为虚假的批准或背书宣称。 |
| BPOM logo / Kemenkes logo | 主管部门的机关标识。 | PerBPOM 3/2022 明确限制:宣称里不得出现主管部门与检测机构的名称、logo、身份,只有像清真标识这类名称与图形一体的认证标识例外。 |
这三行拆开之后,很多"我们明明有号,为什么还被拒"的问题就有了答案:你有的是通报号,写出去的却是"认证"。在监管视角里,这是两句不同的话。
印尼化妆品认证宣称的五条规则
这一类宣称不是一条规则管完的,从部门规章到法律有一条清晰的递进链。
| 层级 | 条款 | 管什么 |
| BPOM 宣称规章 | PerBPOM No. 3 Tahun 2022 附件第二章第 2 项 c | dermatologically tested、dermatologist tested、hypoallergenic、clinically tested 这类测试宣称,必须有相关数据支持,方法论要有效、现行并符合伦理。 |
| BPOM 宣称规章 | 同附件第 6 项 | 引用某个组织或机构出具的声明,必须附可问责证据;规章自己举的例子就是 cruelty-free 和 organik。 |
| BPOM 宣称规章 | 同附件第 8、9 项 | 不得暗示实验室、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或美容专业组织、医护人员为产品背书;宣称中不得出现主管部门、检测机构的名称、logo 与身份,例外是名称与图形一体的认证标识,例如 MUI 清真标识。 |
| 消费者保护法 | UU No. 8 Tahun 1999 第 9 条第 1 款 | 禁止以不实方式推销、宣传、广告,包括谎称商品已具备特定质量标准,或已获得某方的赞助、批准。 |
| 刑事后果 | UU No. 8 Tahun 1999 第 62 条第 1 款 | 违反第 9 条,最高 5 年监禁或最高 20 亿盾罚款。 |
五条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 8、9 项。它们限制的不是"你说产品好不好",而是"你借了谁的名义来说"。把 BPOM logo、Kemenkes logo、实验室 logo 放进主图,性质上是借主管部门或检测机构的名义,不是标注事实。这一层在中文资料里几乎没人讲,却是商品图最常被挑出来的问题之一。
第 9 项还有一个容易被读反的地方:它并不禁止你按标签规定标注通报号,禁的是把主管部门的名称、logo、身份当作宣称元素。标注义务和宣称是两条线,前者是"必须写",后者是"不能借"。分清这两条,才知道哪些信息该放回标签位,哪些该从主图上撤掉。
PerBPOM 3/2022 的完整禁止清单和改写表,站内另一篇按功效词逐条拆过,可以对照着看:印尼化妆品文案不能写什么。
商品图上的六种认证徽章错法
下面六种写法,是中国美妆卖家在印尼站主图、详情图和直播贴片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左列是常见印尼语原句,中列是问题,右列是相对安全的处理方式。
| 常见写法 | 问题在哪 | 怎么改 |
| BPOM Approved / BPOM Certified | BPOM 对化妆品是通报不是批准;"approved" 属于虚假的批准宣称,踩 PerBPOM 3/2022 第 9 项,也可能落入 UU 8/1999 第 9 条第 1 款 c 项 | 主图去掉这四个字;把通报号放回标签的法定标注位,文案只描述产品本身 |
| 主图右上角贴 BPOM logo 或 Kemenkes logo | PerBPOM 3/2022 第 9 项:宣称不得含主管部门的名称、logo、身份 | 删掉机关 logo;需要体现合规时,用标签上的通报号,而不是机关标识 |
| Dermatologist tested / Hypoallergenic,没有测试报告 | 第 2 项 c:这类测试宣称必须有可举证的数据与方法论 | 有报告才写,并把报告留档;拿不出报告就整句删除,不要用"相当于"的说法替代 |
| Cruelty-free / 100% Organik | 第 6 项:引用机构声明需可问责证据;"100%" 另触第 12 项 | 删除;或改成可举证的具体原料事实,不把它包装成机构认证 |
| 详情页或直播间摆"证书墙",含部门、实验室 logo | 第 8、9 项:构成背书暗示,且使用了机关标识 | 撤掉证书墙;确需展示资质时,按平台资质审查要求提交,不在内容里做背书 |
| 100% Original, BPOM Approved, Dijamin Aman | "100%" 触第 12 项,"Aman" 触第 10 项,"Approved" 触第 9 项,一句话叠三处 | 拆成事实句:写成分、写规格、写通报号所在的标签位,不写保证性结论 |
这张表里最反直觉的是"有号也不能当卖点"。很多团队的逻辑是:号是真的,为什么不能放大?原因是印尼把"通报"和"批准"分得很清楚,把通报说成批准,本身就是不实陈述,和你有没有号无关。号是真的,话是假的,仍然算虚假宣称。
证书墙、检测报告图、直播间背景,也算宣称
认证宣称不只活在文案里。以下三种形态,在印尼站的判定里和主图文字是同一类东西:
- 证书墙:直播间背景挂着带部门或实验室 logo 的证书框。观众看到的是"这家有官方背书",而不是"这家按规定完成了通报"。
- 检测报告图:详情页放一张印着实验室名称、logo、盖章的报告截图。第 8 项禁止的正是这种背书暗示。
- 贴片与角标:视频里的"BPOM"角标、贴纸、片头动画,和主图文字一样按宣称判。
这三类问题的共同点是:它们不出现在文案里,文案审一遍是干净的,但画面里已经借了别人的名义。图片与视频要单独过一遍,不能只审文字。像 ByeRisk 这类发布前预检会把同一件商品拆成文案、图片、视频三条链路分别看,判断时再分成"必须修改"和"建议修改"两档:出现机关 logo、写成 approved,属于必须修改;贴片位置不规范、表述含混,属于建议修改。先处理会直接导致下架的那一档,才不会在申诉期里耗时间。三类检测各自的覆盖范围,见 文案、视频与图片三类检测。
那要怎么证明产品合规
把"认证徽章"撤掉之后,合规信息并不是没地方放,只是要放对位置、用对句式。
| 想传达的信息 | 放进哪里 | 用法 |
| 已完成的 BPOM 通报 | 产品标签的法定标注位 | 按规定标注通报号,不在主图上做徽章 |
| 产品的成分与规格 | 详情页、主图文字 | 写可核验的事实,例如 Komposisi、isi bersih、cara pakai |
| 测试结论 | 详情页或客服资料 | 有报告才写,并保留方法论与出具方;不引申为"医生推荐" |
| 平台要求的资质 | 平台资质审查入口 | 按类目提交证号,让平台核,不在内容里做背书 |
这里有一个判断原则,可以当成一句话钉子:在印尼,认证信息的功能是"可核验",不是"可炫耀"。凡是把可核验的信息包装成权威背书的写法,都在往第 8、9 项上靠。
通报号本身怎么核、套用别人的号会是什么后果,站内这篇讲得更细:TikTok Shop 印尼化妆品 BPOM 号怎么过审。两篇的分工是:那篇解决"号真不真",这篇解决"号能不能这么用"。
发布前自查清单
- 主图、详情图、视频贴片里有没有出现 BPOM、Kemenkes 或任何主管部门、实验室的 logo?有就删。
- 文案里有没有 BPOM Approved、BPOM Certified、BPOM 认证这类把通报说成批准的表述?有就改。
- Dermatologist tested、Hypoallergenic、Clinically tested 这几句,能不能当场拿出报告?拿不出就删。
- Cruelty-free、Organik、"100%" 这些词,有没有对应证据?没有就不写。
- 直播间背景、证书墙、检测报告截图里,有没有机关或实验室的名称与 logo?有就撤。
- 标签上是否按规定标注了通报号?标注义务和营销宣称要分开处理。
- 把这一批素材按"必须修改 / 建议修改"分两档,先把机关 logo 与 approved 这类硬伤清掉,再处理表述不规范。
FAQ:印尼化妆品认证宣称最常被问到的 5 个问题
1. BPOM approved 到底能不能写?
不建议写,也不存在"写了也没事"的空间。BPOM 对化妆品做的是通报,不是批准,"approved" 是对制度的错误描述。它同时踩 PerBPOM 3/2022 第 9 项(不得含主管部门名称、logo、身份)和 UU 8/1999 第 9 条第 1 款 c 项(不得谎称已获得批准)。要表达合规,就把通报号放回标签的法定标注位。
2. 有 BPOM 通报号,能不能把号放大做成卖点?
号可以按规定标注,但不建议做成主图徽章或详情页的大字卖点。通报号是标签义务,不是营销素材。一旦把它包装成"认证",就从标注滑进了宣称,判断依据换成 PerBPOM 3/2022 第 9 项和 UU 8/1999 第 9 条。
3. 商品图上贴 BPOM logo,和写 BPOM 两个字,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但都在限制范围内。第 9 项同时点了 nama(名称)、logo/lambang(标识)和 identitas(身份)。贴机关 logo 是直接使用标识;把 BPOM 当作认证卖点来写,是使用名称与身份。两种都不属于"按规定标注通报号"。
4. Dermatologist tested 这种词,有报告就能写吗?
有报告是前提,不是通行证。第 2 项 c 要求数据相关、方法论有效且现行、并考虑伦理;第 8 项还禁止暗示医护人员或专业组织为产品背书。所以"有测试报告"可以支撑"做过测试"这个事实,但不能引申成"医生推荐"或"医院认证"。
5. 直播间挂证书墙,算内容违规还是资质问题?
两件事都可能成立。资质层面看证书是否真实、是否覆盖该商品;内容层面看画面有没有借机关或实验室的名义做背书。证书是真的,也不等于可以挂在背景里当卖点——第 8、9 项管的正是这个"借名义"的动作。
研究依据与来源
- Peraturan BPOM No. 3 Tahun 2022 tentang Persyaratan Teknis Klaim Kosmetika(2022 年 1 月 7 日签发,Berita Negara 2022 年第 8 号;附件第二章第 2、6、8、9、10、12 项)
- BPOM 官网存档:PerBPOM No. 3 Tahun 2022 全文 PDF
- UU No. 8 Tahun 1999 tentang Perlindungan Konsumen(第 8、9、10、62 条)
- UU No. 8 Tahun 1999 全文(Wikisource 印尼语版)
- Badan Pengawas Obat dan Makanan(BPOM)官网:化妆品通报(notifikasi)制度与通报号说明
- JDIH / peraturan.bpk.go.id:印尼法规原文检索入口
下一步的动作很具体:把这批素材里的机关 logo、"approved"、无报告的测试宣称、证书墙四类先清掉,再回到标签位核对通报号是否按规定标注。认证信息放对位置,比多加一个徽章更能降低被拒和下架的概率。把文案、图片、视频三条链路一起过一遍 印尼合规检测,比被拒之后再补更省成本。
依据公开规则整理的相对安全表达,非平台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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